科技金融在线 | 2023-06-06
近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信达证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管理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
二是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运作不规范,投资决策不审慎,投资对象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违规投资法律依据不充分的收(受)益权,个别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未落实主动管理职责。
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1号,以下简称《资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一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1号,以下简称《运作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资管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运作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信达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提升资产管理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加强业务审核,强化合规风险管控,实现合规稳健发展。
北京证监局还表示,张延强作为信达证券时任分管资产管理业务高管,对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于是,北京证监局也对张延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信达证券是于2007年9月成立的中国国内AMC系第一家证券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是一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现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名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现名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在承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和收购辽宁省证券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类资产基础上成立的证券公司。
4月21日,信达证券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称,2023年第一季度营收约1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16亿元。
2022年1至12月份,信达证券的营业收入构成为:证券经纪业务占比41.21%,其他业务占比27.79%,资产管理业务占比10.0%,证券自营占比7.19%,期货经纪业务占比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