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2-11-24
2022年11月24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领资产)、被告人孙祺集资诈骗案。
据了解,华领资产成立于2013年8月,是国内规模较大的一家私募公司,在宣传和包装中,华领资产向投资者承诺稳健收益,但产品到期后却无法兑付。
2019年12月2日,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通报,警方于2019年11月13日对华领资产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目前已将包括法定代表人孙某等在内的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11月15日,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再次发布通报称,上海华领资产法定代表人孙某被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去年7月28日9时45分,上海一中院对华领资产、孙祺集资诈骗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被告人孙祺成立华领公司。2015年1月,华领公司在中国证券基金行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华领公司先后成立华领泽银稳健系列和华领定制系列共计35只票据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华领公司宣称基金投资银行承兑汇票或票据收益权项目,资金全程在银行间封闭循环运作,且基金产品分级设计,优先级投资的资金安全有保障等,骗取投资人信任。
实际经营中,孙祺指使他人以虚假的票据收益权项目作为基金产品的底层资产,开出划款指令,套取资金转入孙祺控制的相关账户,并将部分套取的资金转入劣后级投资人账户内,充作劣后级出资。
经司法审计,华领公司、孙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76亿余元,用于兑付投资人本息、公司运营、个人挥霍等,仅少量资金用于投资、借贷等活动,造成7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人民币20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华领公司、被告人孙祺作为华领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华领公司、孙祺的集资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秩序,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对华领公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亿元,对孙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