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6-04-22
近日,嘉兴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因核签核保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嘉兴银行被罚310万。

此外,嘉兴金融监管分局对孙晓艳、陆利明、沈娟慧、王赟皞、胡伟民、郑胜雄、周凯维、吴晓琪等人予以警告处分。
嘉兴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22日,原名嘉兴城市合作银行,是以嘉兴市原3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6家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基础,由嘉兴市政府发起成立的全市首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8年6月更名为嘉兴市商业银行,2009年12月更名为嘉兴银行。目前,嘉兴银行注册资本19.25亿元,下辖分支机构99家,拥有员工2200余人。
去年8月1日,嘉兴银行对外发布公告称,林斌因个人原因向该行董事会申请辞职,经该行7月31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林斌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担任该行董事长职务。此前,林斌还在7月底的年中工作会议上出席并总结讲话,其辞任略显突然。
目前,嘉兴银行董事长职务仍处于空缺状态。据工商信息,嘉兴银行法定代表人于2025年8月29日由林斌变更为王芳。而王芳则是嘉兴银行现任行长,其于2025年初由副行长转正,在行长位置上履职还不满一年,这也是城商行中少见的由行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案例。
在林斌离职后,嘉兴银行已经遭到多次处罚。
去年11月,嘉兴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部门分管负责人、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设立产品准入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对销售产品准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私募资管产品准入、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未经合规风控人员出具审查意见,对所销售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估内容不全面,个别基金详情页展示的产品风险等级与银行风险评级实际结果不符,在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时,未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等问题,被浙江证监局处以责令改正,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的行政处罚。

12月,央行浙江省分行公布罚单,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嘉兴银行被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4239万,罚款247.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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