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6-05-18
近日,河北金融监管局连发四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四名前银行员工李宏伟、岳树林、田洪涛、王庆鑫被罚,事由是上述四人在2012年在银行机构工作期间存在违规发放贷款行为。




其中,李宏伟、王庆鑫被予以警告;岳树林、田洪涛拟被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据相关司法文书显示,上述四人此前均为工商银行石家庄桥西支行员工,处罚源于2012年一起涉案金额1500万元的重大骗贷案。
当时,该支行客户经理岳树林、公司部经理田洪涛作为贷款经办人,在办理石家庄林昌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安素婷的1500万元贷款,以及石家庄悦坤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春生的1200万元贷款过程中,未能尽职履责,存在违规发放贷款的行为。
经查,安素婷为骗取贷款,以低价购买公司、租赁煤场并伪造全套贷款资料;王春生同样使用了伪造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2013年上述贷款到期前,两名借款人均无力偿还,转而向民间借贷人借入“过桥资金”,岳树林等人甚至在明知借款人已不符合续贷条件的情况下,仍向过桥资金出借人作出了会续贷的承诺,最终银行并未发放新贷款,导致出借人资金受损。
2016年,该案案发,安素婷因骗取贷款罪、合同诈骗罪被判刑。同年,赞皇县检察院对岳树林、田洪涛提起公诉,指控两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合同诈骗罪。
2017年6月19日,赞皇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岳树林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2万元;
田洪涛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按照刑期计算,田洪涛已于2021年刑满释放,岳树林也将于2025年刑满释放。
此次,除去岳树林、田洪涛之外,时任支行行长的李宏伟和副行长王庆鑫,也因对所涉违规放贷问题负有管理责任而一并被追究。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件已被纳入刑事司法程序,并被称为“中国首例违法放贷入刑案”。
工商银行 岳树林 田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