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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取款170万在农行门口遭抢劫致重伤 银行袖手旁观?

科技金融在线 | 2025-12-02

导语
倪先生在农业银行一支行取款170万后,在银行门口遭遇持枪抢劫,遭遇重伤,倪先生指责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未采取报警或者上前制止等任何有效措施。

近日,网友倪先生在社交媒体发帖称,去年7月他在河南郑州的中国农业银行中牟白沙支行取完钱后,在银行门口遭遇持枪抢劫。他和歹徒在银行门口缠斗近20分钟,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却无动于衷,最后歹徒逃离现场,该网友面部重伤,一只眼睛失明。

倪先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去年7月2日他刚从银行取完钱出来,便遭遇到了一名歹徒持自制枪支抢劫,“我当时只走出银行大门几米远,在快要上车的时候,遇到歹徒冲上来袭击我。他袭击之后,就开始抢我手上装钱的箱子,我面部受伤,但依旧和歹徒缠斗了十几二十分钟,后面歹徒见实在抢不过我就跑掉了。”

根据倪先生提供的判决书显示,2023年,被告人王某某因生意失败及期货赔钱导致无法还款,遂产生抢劫银行取款人的犯意。2024年6月,王某某选择离家较远位于郑东新区白沙镇上地中国农业银行白沙分理处和附近另一银行作为作案地点,并多次前往蹲点,伺机寻找作案目标。

2024年7月2日11时许,倪先生从该行取现170万元,将装有现金的行李箱往停在路边的汽车上放时,王某某上前持自制枪支袭击倪先生,致倪先生头面部受伤,王某某趁机将行李箱抢走并逃跑,但因慌乱摔倒,倪先生上前将王某某扑压在地,两人发生撕扯,王某某挣脱后骑摩托车逃离现场。同日,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判决书显示,经鉴定,倪先生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左眼视力损害评为八级伤残。

倪先生回忆说,在他与歹徒缠斗期间,瞥见银行的工作人员和保安就站在门口看着,“他们不上前帮忙也不报警,还是一名路人帮我报的警。在歹徒逃离后,我自己坐在银行门口的台阶上,有路人打电话给我叫了救护车。”

倪先生认为,自己被歹徒袭击遭受重伤,银行应承担相应责任,“我认为在这件事上银行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我提前在该银行网点预约了大额取款,随后拎着装有170万元现金的行李箱走出银行,银行应当保证我和钱在上车落锁前的安全。而且事情发生过程中,银行的工作人员和保安未采取报警或者上前制止等任何有效措施,只是站在门口观望。”

倪先生说,事发后他联系涉事银行,“他们有个领导跟我联系,一直在推诿,后面就没联系了。”

根据判决书中证人证言显示,该银行客户经理史某某称,看到外面有人抢劫,被抢劫对象是其客户,刚从柜台取现170万元。该银行大堂经理和两名保安则称,在银行内听到外面有异响,听说发生抢劫事件。另据被告人王某某的供述以及附近多位目击者证言显示,王某某与倪先生缠斗时未有人上前制止,报警的是另一位在银行内办理业务的客户王某某。

针对上述事件,中国农业银行中牟县支行接受了媒体采访。

该支行表示:经核实,事件发生于2024年7月2日,监控显示:

11时46分,该客户在农业银行中牟白沙支行办理业务后,行至网点西侧约25米处遭遇歹徒抢劫。

11时48分,歹徒作案后骑摩托车向东逃离,银行保安及工作人员因视线被车辆遮挡,未马上发现抢劫过程。

11时54分,银行工作人员拨打110报警,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客户。

11时57分,救护车与警方先后抵达现场,救护车将客户送医救治,警方同步到场管控。

当日下午,歹徒被警方成功抓获。目前该案已判决。

“事件发生后,我行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案件调查,相关负责人多次探望客户并进行慰问。我行支持客户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感谢社会各界关注监督,我行将持续强化网点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农行中牟白沙支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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