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6-01-22
近日,央行北京分行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显示,因七项违规,开联通支付被没收违法所得2555.72万,罚款1287.77万,罚没合计3843.49万。

具体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
2.未严格落实风险监测要求;
3.未严格落实风险评级相关要求;
4.违规开展支付账户向非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业务;
5.违规开展T+0交易结算;
6.一次性购卡1万元以上未留存身份证件;
7.未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开户意愿核实相关要求。
此外,当事人宋某平(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对上述多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22.45万。
其中,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是支付机构在反洗钱合规方面的一项常见违规行为,通常与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报告等义务相关。
开联通支付,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金1亿,是国内首批27家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之一,并于2021年成功续展。
这并非开联通支付第一次因反洗钱不力被罚。
2020年1月,开联通支付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予以警告,罚没2324.27万,另对2名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合计罚款48.4万。
去年2月,开联通支付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三项违规行为,被罚118.85万。
开联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