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5-12-02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银行因存在九类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86.3元,并罚款2526.85万元。同时,该行11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罚款金额从1万元至21万元不等,其中4人同时被警告处罚。
具体来看,北京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
3、违反代收业务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不合规;
5、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
6、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7、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8、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9、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追责名单中,北京银行零售银行部的侯某因涉及收单业务管理违规、代收业务管理违规、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多项违规,被给予警告并罚款21万元,成为本次个人处罚金额最高者。
此外,北京银行运营管理部的赵某因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19.5万元;电子银行部的王某因收单业务违规及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其余8名责任人分别因信用信息管理、大额交易报告报送等相关违规行为,被处以1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罚款。
北京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