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6-04-23
据最高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王会民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会民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王会民,男,汉族,1959年2月生,甘肃宁县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生涯早期,王会民任职于建行新疆分行,从人教处干部做起,历任工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巴音郭楞支行副行长、乌鲁木齐支行行长。1998年,升任建行新疆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2年,王会民从银行转任地方,被任命为新疆政府主席助理。2005年,兼任自治区金融办主任、党组书记,2008年再兼农信社党委书记。
2014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后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2019年被免职。

而从最高检的通报来看,王会民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从担任建设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开始,一直到中央纪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受贿时间长达20年。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王会民在此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3月21日,王会民被查。同年11月24日被开除党籍。
当时,通报称,经查,王会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背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擅权妄为、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亲属、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大搞利益交换,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上市、定增融资、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