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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银行原行长许安被判死缓

科技金融在线 | 2026-03-18

导语
贵州银行原行长许安贪污受贿金额超过1亿,被判死缓,许安被指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

据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该院3月18日一审公开宣判贵州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许安受贿、贪污、洗钱案,其中:

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3年,许安利用担任原安顺市城市信用社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原安顺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贵州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人员在贷款审批、项目承接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8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2021年3月,许安利用担任贵州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的职务便利,安排下属以公款抵扣个人借款的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人民币835万余元;

2022年3月至7月,许安安排他人通过他人银行账户转账将其收受的贿赂款203万余元用于支付购房款、中介费、装修款等费用,掩饰、隐瞒其受贿所得的来源和性质。

许安1963年6月出生,1980年12月至1983年7月先后在人行平坝县支行从事储蓄、会计工作,此后调入工商银行安顺中心支行工作,1999年10月至2002年5月任工行安顺分行工商信贷处处长。

2002年5月,许安调任安顺市城市信用社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2年9月任安顺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安顺市商业银行被合并组建为贵州银行后,2012年9月,许安任贵州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8年1月起任贵州银行行长。

2024年3月,贵州银行披露公告称,由于工作安排原因,许安辞去行长职务。

2024年5月,许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落马被查。

关键词: 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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