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4-01-19
日前,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吕晓东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晓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嘉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吕晓东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永康支行副行长、行长,农行金华分行副行长、行长,农行杭州分行副行长,农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农行永康支行行长,农行金华分行副行长、行长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吕晓东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多年,曾任永康市支行行长、金华市分行行长、杭州分行行长等职。去年2月,吕晓东还曾陆续参加农行浙江省分行的各类签约活动。

去年5月15日,吕晓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浙江省监委监察调查。随后,11月15日,吕晓东被“双开”。
通报称,吕晓东出资与信贷客户联建房产、索要优惠,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发放贷款和处置信贷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风险;家风不正,对配偶放任纵容;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授信审批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巨额损失,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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