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2-06-14
央行合肥中支公布行政处罚,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因以下违规行为,被予以警告,同时罚款618.7万: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时向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账户管家”产品(多层账户)中的子账户实际对外发生结算业务未经人民银行核准;“账户管家”产品(多层账户)中的子账户实际对外发生结算业务未经人民银行备案;单位商户使用个人银行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
2、现金从业人员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未按规定收缴假币;发生假币误收。
3、经收预算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存在占压行为。
4、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5、部分ETC预登记业务办理未经消费者明示同意;漏报投诉数据。
此外,时任工商银行合肥分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的王瑜瑾因对该行发生假币误收行为负责,被予以警告,罚款0.2万。
时任工商银行合肥分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的陈奇因对该行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行为负责,被予以警告,罚款3.5万。
时任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的张瑞党因对该行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行为负责,被予以警告,罚款3.5万。
时任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总经理的王剑敏因对该行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行为负责,被予以警告,罚款2.5万。
时任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的申明芝因对该行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行为负责,被予以警告,罚款3.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