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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敏感期违规增持 厦门银行致歉

科技金融在线 | 2022-08-03

导语
据了解,厦门银行致歉是一周内第二家银行因为半年度报告披露季这一敏感节点股东违规交易致歉。此前,7月29日,紫金银行也发布了相关致歉公告。

82日,厦门银行发布《关于董事窗口期违规增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表示,该行个别董事于82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该行股票1万股,增持价格为人民币5.50/股,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本次股票增持后,该董事持有该行股票 3.1万股,占厦门银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2%

厦门银行表示,个别董事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厦门银行指出,上述增持行为发生在该行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内,且该行已于202272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并非该董事主观故意违规增持,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厦门银行强调,该董事对本次违规增持股票行为进行了反思,就本次违规行为给该行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厦门银行同时表示,该行将以此为戒,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据了解,厦门银行致歉是一周内第二家银行因为半年度报告披露季这一敏感节点股东违规交易致歉。

此前,729日,紫金银行也发布相关致歉公告称,该行部分高管增持了该行股份,但导致其业绩快报发布日距离部分高管购入股份的时间不足10日,被动触发“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公开信息显示,厦门银行成立1996年,位于中国对外开放前沿城市福建厦门,是大陆首家具有台资背景的城市商业银行,也是福建省首家上市城商行。

该行第一大股东是厦门市财政局作为唯一出资人的市属国有金融控股集团——金圆集团,持股比例为18.19%(金圆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18.51%);第二大股东是台湾第二大金融控股公司——富邦金控,持股比例为17.95%。

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显示,2022年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28.38亿元,同比增幅17.48%;营业利润13.18亿元,同比增幅13.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5亿元,同比增长15.39%。

截至报告期末,该行总资产达到3517.14亿元,同比增长6.74%。不良贷款率为0.90%,同比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64.22%,同比下降6.42个百分点。

关键词: 厦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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