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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

科技金融在线 | 2023-10-12

导语
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基本建成。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实现新提升,普惠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金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得到新改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效,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基本建成。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一起来看——

一、主要目标

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实现新提升,普惠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

——基础金融服务更加普及。银行业持续巩固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保险服务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基础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融资可得性持续提高,信贷产品体系更加丰富,授信户数大幅增长,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基本构建。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高,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能力不断增强。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金融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力度持续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金融服务不断深化。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应贷尽贷,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金融知识普及程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选择适配金融产品的能力和风险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数字普惠金融产品的易用性、安全性、适老性持续提升,“数字鸿沟”问题进一步缓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金融风险防控更加有效。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和化解处置机制不断完善。数字平台风险得到有效识别和防控。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有力遏制。金融稳定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普惠金融配套机制更加完善。普惠金融基础平台的包容性和透明度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建成。配套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诚信履约的信用环境基本形成,风险分担补偿机制逐步优化。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健全。

二、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

——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特点和发展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

——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有效实施。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做好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信贷投放和保险保障力度,助力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提升民生领域金融服务质量。改革完善社会领域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社会事业补短板。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升贷款便利度。推动妇女创业贷款扩面增量。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丰富大学生助学、创业等金融产品。

——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服务中融入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引导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农业企业、农户技术升级改造和污染治理等生产经营方式的绿色转型提供支持。发挥普惠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作用。

三、健全组织体系

——引导各类银行机构坚守定位、良性竞争。推动各类银行机构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引导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进一步做深做实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和乡村振兴的考核激励、资源倾斜等内部机制,完善分支机构普惠金融服务机制。

——发挥其他各类机构补充作用。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灵活、便捷、小额、分散的优势,突出消费金融公司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功能,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

四、完善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

——建设农业保险高质量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

——发挥普惠型人身保险保障民生作用。积极发展面向老年人、农民、新市民、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等群体的普惠型人身保险业务,扩大覆盖面。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

——支持保险服务多样化养老需求。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有效对接企业(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参加人和其他金融产品消费者的长期领取需求。

五、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

——拓宽经营主体直接融资渠道。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差异化制度安排,适应各发展阶段、各类型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新三板融资机制和并购重组机制,提升服务小微企业效能。

——丰富资本市场服务涉农主体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并购重组。

——满足居民多元化资产管理需求。丰富基金产品类型,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资产管理需求特别是权益投资需求。构建类别齐全、策略丰富、层次清晰的理财产品和服务体系,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

六、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提升普惠金融科技水平。强化科技赋能普惠金融,支持金融机构深化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手段,优化普惠金融服务模式,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提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涉农主体等金融服务可得性和质量。

——打造健康的数字普惠金融生态。支持金融机构依托数字化渠道对接线上场景,紧贴小微企业和“三农”、民生等领域提供高质量普惠金融服务。

——健全数字普惠金融监管体系。将数字普惠金融全面纳入监管,坚持数字化业务发展在审慎监管前提下进行。规范基础金融服务平台发展,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

七、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

——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响应机制,强化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风险监测。以省为单位制定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案。以转变省联社职责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信社改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加大力度处置不良资产,推动不良贷款处置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严格限制和规范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行为。压实金融机构及其股东主体责任,压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行业主管等各方责任。构建高风险机构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探索分级分类处置模式,有效发挥存款保险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作用。

——完善中小银行治理机制。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构建符合中小银行实际、简明实用的公司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审慎合规经营、严格资本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股权管理,加强穿透审查,严肃查处虚假出资、循环注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约束大股东行为,严禁违规关联交易。积极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完善高管遴选机制,以公开透明和市场化方式选聘中小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提升高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健全中小银行违法违规的市场惩戒机制。压实村镇银行主发起行责任,提高持股比例,强化履职意愿,做好支持、服务和监督,建立主发起行主导的职责清晰的治理结构。完善涉及中小银行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机制。

——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严肃查处非法金融业务。严厉打击以普惠金融名义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健全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提高早防早治、精准处置能力。强化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加快形成防打结合、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系统治理格局。

八、强化金融素养提升和消费者保护

——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金融能力。健全金融知识普及多部门协作机制,广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稳步建设金融教育基地、投资者教育基地,推进将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督促金融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全流程管控,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提升普惠金融法治水平

——完善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法律,推动加快出台金融稳定法,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普惠金融战略导向和监管职责。

——加快补齐规则和监管短板。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制。探索拓展更加便捷处置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不良资产的司法路径。

十、加强政策引导和治理协同

——优化普惠金融政策体系。发挥货币信贷政策、财税政策、监管政策、产业政策等激励约束作用。

——强化货币政策引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宏观审慎评估等政策工具,引导扩大普惠金融业务覆盖面。

——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定期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和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加强结果运用。

——用好财税政策支持工具。优化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工具,提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能,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

——积极参与普惠金融全球治理。推进普惠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深化与二十国集团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世界银行、普惠金融联盟、国际金融消费者保护组织等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的交流合作。

关键词: 普惠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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