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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尽快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

 | 2024-03-06

导语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法》于1995年公布实施,仅2003年经历过一次大修。时至今日,人民银行的履职环境、政策目标、工具手段已在适应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发生较大变化。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尽快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以落实中央金融改革部署,适应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需要。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法》于1995年公布实施,仅2003年经历过一次大修。时至今日,人民银行的履职环境、政策目标、工具手段已在适应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发生较大变化。

目前一共有四位央行系统内的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相关建议,分别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市分行行长金鹏辉、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王均坦、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林建华和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马骏。

多位代表认为,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出台,中国人民银行的履职范围也发生较大变化,总行的体制、机制及分支机构改革工作正在逐步细化、稳步落实,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正当其时。

在代表们看来,当前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人民银行履职需要,应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对《中国人民银行法》进行修订。

此外,通过修法适应新时期人民银行履职需要的同时,代表还建议提高立法的前瞻性,完善人民币管理规定,重点关注数字货币发行与虚拟货币风险。

其中,林建华认为,应积极回应数字经济条件下社会公众对法定数字货币的需求,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中提高立法前瞻性,完善数字人民币顶层设计,为发行数字货币留出法律空间。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同时,央行系统的代表委员们还呼吁落实金融监管“长牙带刺”要求,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金鹏辉在提案中建议,完善人民银行履职所需的检查监督和监管措施规定,增加限期整改、整改承诺制度。建议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加重处罚,提高罚款上限;对取得人民银行许可的机构增加责令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关键词: 中国人民银行法 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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