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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用生被提起公诉

科技金融在线 | 2024-04-19

导语
根据指控:王用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用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用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用生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用生出生于1958年,河南林县人,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主任、郑州分行行长,中国投资银行郑州分行行长,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行长、辽宁分行行长、企业局局长等职务。

王用生自20115月起担任国开行副行长,主管财务工作,于20184月正式卸任。去年720日,王用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15日,王用生被开除党籍。随后,111日,王用生被逮捕。

据通报显示,王用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规借用他人车辆;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工作;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贪欲膨胀,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通过投资入股等隐蔽手段大肆接受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关键词: 国家开发银行 王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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