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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 27家偿付能力不达标

科技金融在线 | 2023-08-29

导语
数据显示,第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7%。此外,186家保险公司中,55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A类,104家公司为B类,15家公司为C类,12家公司为D类。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分析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研究2023年第二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主持会议。

总体看,保险业偿付能力保持充足。第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7%。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4.6%178.7%275.2%,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3.7%106.5%239.3%186家保险公司中,55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A类,104家公司为B类,15家公司为C类,12家公司为D类。

会议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加强保险业监管。2023年上半年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3.2万亿元,同比增长12.5%2020年以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上半年保险资金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为4.32%,同比增加1.5个百分点。

关键词: 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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