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 > 正文

银保监会拟对人身险销售人员实施分级管理 明确自保互保件不得参与考核

科技金融在线 | 2021-11-26

导语
银保监会拟规范人身保险销售活动,对销售员进行分级管理。同时,明确自保互保件不得参与考核。

有报道称,近日,为规范人身保险销售活动,银保监会拟定《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业内征求意见。

据悉,从事人身保险销售活动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依法取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互联网企业和其他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均纳入《办法》管理。

对销售员进行分级管理

对于人身保险销售活动,《办法》将其划分为核心销售活动和辅助销售活动。核心销售活动是指保险销售主体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主要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身份信息及销售资质披露,保险需求分析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等;辅助销售活动是指为订立保险合同而开展的销售策略制定、销售资料开发、宣传推介、销售培训、保险和退保咨询等。

对于人身保险销售人员《办法》对提出了招录管理、日常管理、分级管理、诚信管理等要求。在招录上,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规范销售人员招聘录用工作。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制定统一的销售人员招录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销售人员招录信息应由保险机构发布,不得授权销售人员发布。保险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招录计划并严格执行。

同时,《办法》还对销售人员诚信管理提出了要求。保险机构应建立实施销售人员诚信评价管理制度。诚信评价内容应至少包括销售人员品质管理情况、受到公司奖励处罚情况、所销售保单品质管理情况、涉访涉诉情况、受到监管处罚和公司内部追责情况、参与涉刑案件情况。

此外,《办法》要求,保险机构应建立实施销售人员分级管理制度,对销售人员进行分级管理。保险机构可按照销售人员教育背景、从业年限、考核情况、业务品质、培训及测试情况、诚信评价结果等进行分级,级别体系应不少于四级,一级为最低级别。销售人员应在分级管理体系内从低到高逐级晋升,新录用上岗销售人员首次定级应为一级。

自保互保件不得参与考核

据悉,《办法》还对此前备受关注的自保件和互保件给出了规定。

其中,自保件是指保险代理人为了完成业绩要求,自己购买保险充当业绩,借此获得佣金、奖励。据了解,业内对“自保件”的另一种称呼为“自杀保单”。

此前,平安人寿重庆分公司11年老员工许英琼实名举报公司以各种手段诱导、逼迫代理人给自己和家人投保19自杀保单,保费共计273万元。

《办法》指出,保险公司应建立销售行为实名制,在保险单和核心业务系统中真实、完整地记录保险销售人员的姓名、执业证编号,通过网络销售的除外。同时,保险公司应充分考虑产品设计、销售激励方案、渠道佣金设置对投保决策与销售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避免以刺激短期销售为目的,诱导消费者短期内投保退保、循环保单质押贷款。

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自保件和互保件管理制度,明确自保件和互保件投保审批流程、佣金计提与考核规则、纠纷处理原则、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持续加强自保件和互保件管理,确保自保件、互保件源于投保人真实保险需求,与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和持续缴费能力相适应。

同时,保险机构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销售人员入司、转正或晋级的条件,不得允许自保件和互保件参与任何形式的业绩考核和业务竞赛。保险机构应审慎评估自保件的佣金计提规则,避免销售人员通过自保件或互保件套利。保险机构应持续加强自保件和互保件风险指标监测,对监测结果明显异常的分支机构和销售人员采取必要的管理纠正措施。

关键词: 人身险 自保件 互保件

推荐阅读

合作专区

Copyright©2017 jrkja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5055553号-5 众富(北京)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