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3-03-27
银保监会2023年1号文件——《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发布。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持续发展,业务形式不断创新。与此同时,现行信托业务分类体系已运行多年,与信托业务实践已不完全适应,存在分类维度多元交叉、业务边界不清和服务内涵模糊等问题。
对此,银保监会起草了《通知》,在强调信托公司回归受托人定位的基础上,对信托业务进行重新分类并提出了相关监管要求。
根据《通知》,信托业务将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25个业务品种,具体包括:
一是资产服务信托。按照服务具体内容和特点分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新型资产服务信托等5小类,共19个业务品种。
二是资产管理信托。依据资管新规,按投资性质不同分为4个业务品种,包括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权益类信托计划、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计划和混合类信托计划。
三是公益慈善信托。按照信托目的不同分为慈善信托和其他公益信托2个业务品种。
其中,在资产服务信托监管要求方面,《通知》按照资产服务信托的实质,对照资管新规关于破刚兑、去通道、去嵌套等精神,完善资产服务信托的分类标准和监管要求,包括:
一是明确资产服务信托不得以任何形式保本保收益。
二是明确资产服务信托不得为任何违法违规活动提供通道服务。
三是明确资产服务信托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是资管产品管理人作为委托人设立资产服务信托,信托公司仅限于向其提供行政管理服务和专户管理服务,且不得与资管新规相冲突,以防出现多层嵌套、变相加杠杆、会计估值不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等情形。
五是信托公司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原则上不得发放贷款,也不得通过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等方式为委托人融资需求募集资金,避免服务信托变相成为不合规融资通道等等。
此外,在存量信托业务整改方面,为推动信托公司稳妥有序整改,确保平稳过渡,《通知》拟设置3年过渡期。信托公司应对各项存续业务全面梳理,制定计划,有序整改。
其中,契约型私募基金业务按照严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
其他不符合分类要求的信托业务,单设待整改信托业务一类,根据过渡期安排有序实施整改。
已纳入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个案处理范围的信托业务,应当纳入待整改业务,并按照资管新规有关要求及前期已报送的整改计划继续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