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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张威华集资诈骗以及危险驾驶案被公开审理

科技金融在线 | 2020-09-17

导语
日前,上海一中法院公开审理了上海威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张威华集资诈骗、危险驾驶一案。

日前,上海一中法院公开审理了上海威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张威华集资诈骗、危险驾驶一案。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上海威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张威华具有集资诈骗行为:20146月,被告单位威氏集团因下属关联公司上海威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违规销售松江区四幢工业用房被查处而致资金链断裂。为归还债务,被告人张威华利用易旭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巨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良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融资平台,打着“政府支持”旗号,假借其实际控制的上海岩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颐康松江养老公寓”“天年爱城”等项目为名,采取公开宣传方式承诺9%17%不等的年化收益诱骗投资人,自20148月至20182月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7.17亿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其中未兑付金额4.41亿余元,直接用于养老公寓项目仅1000余万元。除此之外,张威华还具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险驾驶行为。

一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威氏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张威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被告人张威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宣布,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关键词: 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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